根据2025年云南昭通医保门诊政策规定,门诊起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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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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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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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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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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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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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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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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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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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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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6000元,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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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费用由个人承担,超过起付线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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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身份群体(如退休人员、低保对象)可能存在额外优惠。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