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如下:
- 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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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适用于太子矶水道钱江嘴塔形侧面标与钱江口塔形侧面标连线至凡家矶水道慈湖河口与乌江河口连线之间的通航水域(不包括裕溪口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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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遵循各自靠右航行、大船小船分流、减少航路交叉及过错责任原则。在此区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都要严格遵守。
- 航路设置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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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分道 :按标准设置,以航道中心线分隔,左岸为上行船舶航路,右岸为下行船舶航路。宽度、航标间距及维护水深依不同河段各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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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通行航路 :如乌江水道有特定设标宽度和维护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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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航路 :在部分上行通航分道外侧设置,宽100米且水深不小于3.0米,小型船舶多在此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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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航路 :在特定连线通航分道分隔线两侧100米范围内,船舶需依航道部门水深公告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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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水域 :如黄洲新滩、拦江矶等,各有严格航行和控制规定。
- 航行关键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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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路行驶 :船舶务必在规定航路行驶,在通航分道内远离分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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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路选择 :不同类型船舶按要求选择航路,如上行船舶、小型船舶、深吃水船舶等都有各自路线。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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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类型 :进行航道维护和搜寻救助的船舶以及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船舶,在不妨碍他船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本规定的航路条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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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长江安徽段的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环境,保障航行安全,提高通航效率,并促进航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