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基础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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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 60周岁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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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年满 55周岁 退休。
二、特殊政策(仅限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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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有制企业或事业单位累计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 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可申请在50-55周岁之间退休 ,并享受与50岁退休同等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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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政策 :自2025年起,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将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推至58岁。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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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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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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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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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致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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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等)可提前至45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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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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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灵活就业者 :原政策中提到的“45岁退休”条款不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仅适用于劳动合同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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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政策明确为河北省统一标准,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社保缴费年限和岗位性质,选择最适合的退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