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玉溪,2025 年起医保断保不会取消积累年限,但会对连续参保年限和相关待遇产生影响。具体规定如下:
- 连续参保激励方面:自 2025 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 1 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4000 元。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不过前期积累的激励额度继续保留。
- 待遇等待期方面:除新生儿、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职工医保断保 3 个月内转居民医保人员、退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刑满释放等人员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3 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 1 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 1 个月。同时,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缴费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多缴纳 1 年,可减少变动待遇等待期 1 个月。但连续断缴 4 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 6 个月。
- 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方面: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 1 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 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 20%。
需要注意的是,在长期的医疗保险缴费过程中,实际的缴费年限通常都可以累计计算,不会随医保中断缴费而清零。但还是建议尽量保持医保的连续参保,以避免相关待遇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