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医保政策调整,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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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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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起,男性参保人员需累计缴费满 30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才能享受终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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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前已退休的男性参保人员,若退休时未满30年,需继续缴费至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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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参保人员
- 女性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仍为 25年 ,无需调整。
二、调整时间节点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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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参保人员,需满足新的30年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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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递增 :自2016年4月起,男性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年限由5年逐步调整为15年,每年递增1年(如2025年退休需满27年,2026年退休需满28年,以此类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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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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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16年4月前退休的人员,其连续工龄按视同缴费年限计入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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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未缴满最低年限时,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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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以上调整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医保发〔2021〕9号)及沈阳市本地政策文件执行。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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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足最低年限,可按退休时缴费标准的6.8%比例一次性补缴,补缴费用纳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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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破产、关闭或注销时,未缴足年限需由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期间的政策调整,未来若有进一步变化,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