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贵州黔东南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 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只转移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不转移统筹基金,其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实行互认,合并计算为贵州省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 跨省流动就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职工医保关系至贵州省各统筹地区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省外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
- 退役军人或涉军人员:医保关系从军队转移接续至贵州省各统筹地区的,其服役年限、军队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
参加工作时间不同,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条件也有所不同:
- 在黔东南州职工医保启动前(2003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经参加工作的: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不少于 10 年,且贵州省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 10 年。
- 2003 年 1 月 1 日以后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不少于 15 年,且贵州省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 10 年。
-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不少于 25 年,且贵州省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 10 年。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规定,可选择一次性趸缴或者继续顺延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