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以下是2025年贵州黔西南医保门诊报销的相关比例和规则,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
一、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150元/年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5%(退休人员8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退休人员7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退休人员70%)
- 日支付限额:
- 一级及以下:300元
- 二级:400元
- 三级:500元
- 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
慢特病门诊
- 起付标准:150元/年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92%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9%
- 特殊疾病: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参照同级住院报销比例。
- 年度支付限额:与职工医保年度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相同。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未定级医疗机构:8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
- 年度支付限额:2024年1月1日起提高至500元。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0%
- 年度支付限额:
- 高血压:最高800元
- 糖尿病:最高1200元
- 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最高2000元。
慢性病门诊
- 起付标准:150元/年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92%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9%
- 年度支付限额: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相同。
温馨提示
- 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您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咨询电话进一步确认。
- 黔西南州医保咨询电话:0859-3240918。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