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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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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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职工医保为95%-85%,城乡居民医保为85%-65%,其中本市外就医待遇水平降低10%-50%。
- 门诊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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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个人账户按职工医保缴费总额的30%配置,其中退休人员按100元/人/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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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起付标准按住院的50%确定,支付比例比照住院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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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门诊和家庭病床所需费用实行定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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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需费用,实行按人头打包。
- 大额医疗 :
- 参保人员年度个人累计负担超过上年度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60%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按职工医保80%、城乡居民医保65%的比例支付,并对精准扶贫对象给予重点倾斜。
- 生育医疗补助 :
- 用人单位女性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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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群众在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用药时,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报销限额在普通门诊的基础上,根据患病情况,增加一定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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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在参保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报销限额为乡镇卫生院15元/天、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医务室或所)10元/天(不含一般诊疗费)。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