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注销证明的撰写应当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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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一般为“诊所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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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诊所名称:填写诊所的全称。
- 诊所地址:详细填写诊所所在的街道、门牌号等信息。
- 诊所负责人:填写诊所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 诊所法定代表人:若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不同,需单独列出其姓名。
- 诊所设立日期:填写诊所最初设立的时间。
- 诊所经营许可证号:填写诊所取得的相关执业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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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注销原因:详细说明注销诊所的原因,如经营不善、无法继续提供医疗服务、诊所搬迁、主要负责人死亡或丧失行医能力、举办诊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等。例如“因诊所经营状况不佳,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难以改善,经诊所负责人及举办者共同商议,决定注销该诊所”。
- 业务处理情况:说明诊所在申请注销前的业务处理情况,包括是否已停止接受新的患者预约挂号和就诊,是否已完成对现有患者的治疗和后续服务安排,是否有未了结的医疗纠纷等。例如“自本证明出具之日起,该诊所已全面停止一切诊疗活动,不再接受新的患者,并对已就诊患者的后续治疗和服务进行了妥善安排”。
- 设备及物资处理情况:描述诊所内医疗设备、药品等物资的处理方式,如自行拆除、转让、捐赠或销毁等。例如“诊所内的医疗设备已由举办者自行拆除并妥善处理,剩余药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封存或销毁”。
- 人员安置情况:说明诊所工作人员的安置情况,如是否已解除劳动合同、转岗安置等。例如“诊所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已得到妥善安置,相关劳动合同已依法解除,并结清了工资和福利待遇”。
- 债务处理情况:明确诊所是否存在债务,以及债务的处理方式和结果,如已结清所有债务,或有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例如“经核算,该诊所无拖欠员工工资、无未缴纳的税费、无未了结的医疗纠纷赔偿等债务问题,所有财务关系已清算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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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声明
- 表明诊所注销后的遗留问题处理承诺,如“本诊所注销后,如有遗留问题,诊所负责人及举办者将负责妥善处理”。
- 声明诊所注销后不再从事任何医疗活动,如“本诊所承诺自注销之日起,不再以该诊所名义从事任何形式的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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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信息
- 注销单位(个人)盖章:诊所需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 原登记机关盖章:由原登记机关加盖公章确认注销事实。
- 日期:填写证明出具的具体日期。
总的来说,以上是一种常见的诊所注销证明格式,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在撰写时,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