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芗城区的医保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就医机构级别、门诊或住院等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具体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
- 住院待遇:
- 市域内:三级甲等医院报销比例为 55%,按卫健部门要求转诊程序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可提高至 65%;其他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7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8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90%。
- 市域外:参保人员按转诊要求转诊省内其他地市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属于住院待遇分类精准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费用,报销比例由 45% 提高至 55%。
- 门诊慢特病待遇: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三级医院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由 800 元降低至 500 元,报销比例由 60% 提高至 7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400 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50 元。
- 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至 7 万元(不含 7 万元)区间,政策范围内费用统一调整为按 80% 比例给予支付,7 万元及以上按 90% 比例给予支付。
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待遇: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 78%、83%,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 83%、88%,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 88%、93%。
- 住院待遇:漳州市内二级及以下医院就医,按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在职人员 93%,退休人员 96%;漳州市内三级医院就医,按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在职人员 90%,退休人员 93%;漳州市市外就医,按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在职人员 87%,退休人员 90%。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及器官移植抗排异报销比例均为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 96%。
- 大额医疗补助:达到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标准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原报销比例为 90% 的病种,按 95% 报销比例执行。
医保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需了解最新、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漳州市芗城区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