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转让价格显著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水平,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情况。法律上通常会有具体的标准和规定来界定何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定义和基本标准
定义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转让价格显著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水平,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情况。这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的破坏,可能涉及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基本标准
- 市场交易价的百分比:转让价格未达到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指导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 成本价的比较:交易价格低于经营者成本且无正当理由的,通常也可认定为明显不合理低价。
- 亲属和关联关系:如果债务人与相对人存在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上述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三十的限制不适用。
认定方法和考虑因素
认定方法
- 市场比较:通过比较同类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交易价,判断交易价格是否显著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水平。
- 成本核算:考虑经营者的成本,判断交易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价且无正当理由。
- 时间、地点和行情:综合考虑交易的时间、地点以及市场行情的变化,不同行业和交易情形下标准可能不同。
考虑因素
- 市场行情:考虑市场供需状况、季节性变化等因素,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合理。
- 经营成本:考虑经营者的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合理利润,判断交易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价。
- 交易动机:考虑交易双方的动机,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欺诈等行为。
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者物价部门指导价予以认定。
实际案例和应用
案例分析
- 旅游行业案例:某旅行社以低于成本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游,受到严厉处罚。
- 企业股权转让案例:一家公司以其出资的实业公司100%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关联方,被认定为明显不合理低价,债权人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
应用实例
- 价格评估:在合同纠纷中,法院通过评估市场交易价和成本价,判断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低价,并据此作出判决。
- 监管措施:旅游监管部门通过制定诚信旅游指导价,加强对不合理低价游的监管和处罚,维护市场秩序。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转让价格显著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水平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情况。法律上通过市场交易价、成本价以及亲属和关联关系的限制来界定不合理低价。认定不合理低价时,需综合考虑市场行情、经营成本和交易动机等因素。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为认定不合理低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实际案例中通过评估市场交易价和成本价,结合监管措施,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