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泉州市职工医保最新政策,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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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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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含未定级)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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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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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1000元:在职职工80%-96%,退休职工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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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1000元:在职职工90%-98%,退休职工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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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已取消)
2024年1月1日起取消门诊特殊病种政策,所有门诊费用按普通门诊政策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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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三级医院700元起付,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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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按比例递减(如第三次住院起付标准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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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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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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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93%,退休职工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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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职工96%,退休职工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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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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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限额 :40万元/年,其中基本医保段15万元/年,大病医保段2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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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5%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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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厦门、漳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泉州市内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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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4年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平均工资的60%缴费。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全年,调整后的比例和限额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