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疗保险的实行时间需结合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个层面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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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该保险制度于 1998年12月14日 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湖北省作为全国统一实施地区之一,同步推行了这一制度。其覆盖范围包括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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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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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阶段 :该制度于 2003年 开始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湖北省也参与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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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 :至201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逐步实现全国覆盖,湖北省农村居民也纳入了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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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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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中国开始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但城镇职工医保的正式实施以1998年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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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进一步深化医保改革,包括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推进医保市级统筹,但这些属于政策调整而非制度起始时间。
综上,湖北省医保制度整体框架始于1998年,而城乡居民医保的全面实施则始于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