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农村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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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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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镇卫生院:直接结算报销,报销比例约60%(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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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院:部分地区可报销,比例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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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需提供门诊治疗方案、合作医疗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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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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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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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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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个人自付部分达到当地规定比例后开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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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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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需提供门诊治疗建议书、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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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04元可申请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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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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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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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身份证、医保卡、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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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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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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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乡镇合管所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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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部分地区支持通过医保部门官网或手机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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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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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后,由医保部门审核,计算可报销金额,患者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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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联网结算:部分医院支持出院时直接刷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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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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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需提前备案,备案后异地就医费用可按当地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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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 门诊费用需在就诊后12个月内报销,住院费用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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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60岁以上老人住院可额外获得每天10元(最高200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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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 仅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目录外药品不予报销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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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按时缴纳医保费用,缴费后次年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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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配偶、子女、父母的证明
以上流程及比例综合了绍兴市最新医保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