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若对方主责你次责,赔偿方式如下:
有保险的情况
- 双方均为机动车:先由双方各自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 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 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 元。不足部分,双方按主责方 70%、次责方 30% 的比例赔偿。例如,事故造成总损失 10 万元,交强险共赔偿 4000 元(假设双方财产损失均为 2000 元),剩余 9.6 万元,主责方承担 9.6×70% = 6.72 万元,次责方承担 9.6×30% = 2.88 万元。
- 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承担 80% 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承担 40% 的赔偿责任。
没有保险或双方均为非机动车的情况
- 双方均为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 30% 的赔偿责任,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 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 80% 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 40% 的赔偿责任,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 双方均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 30% 的赔偿责任,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通常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请求交警部门调解、寻求人民调解机构帮助或诉讼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