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甘肃省异地透析治疗医保报销比例会因医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城镇职工医保
- 门诊慢特病:门诊慢性病基本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70%。门诊特殊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只设一次起付线 300 元,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在职支付比例为 85%,退休职工支付比例 90%。城镇职工单次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乙类项目费用按甲类项目纳入合规费用,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 100%。
- 住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住院治疗执行市内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参保职工按规定转诊至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或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为 85%;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市外省内报销比例为 80%,跨省报销比例为 70%。
- 城乡居民医保:目前没有找到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异地透析报销比例的明确政策文件。不过,一些地区有相关规定,如武威市自 2025 年起,血液透析门诊慢特病病种报销比例从原来的 70% 提升至 80%。
需要注意的是,省内异地就医不需要备案(急诊抢救除外),跨省异地住院就医需要先备案,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和药店购药不需要备案。患者在异地透析前,建议咨询参保地的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