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院统筹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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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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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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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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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2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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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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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3万元: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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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在职职工91%,退休人员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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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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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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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基金:45万元(两者合计年最高支付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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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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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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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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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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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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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住院:起付标准逐级提高(如三级医院转外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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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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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3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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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15万元: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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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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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 高血压、糖尿病等23种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65%,年度封顶280元(含用药报销2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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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以下参保居民 :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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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以上老人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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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年度累计自付超1.1万元部分,1.1万-10万元报销60%,10万以上报销70%,年最高报销限额40万元。
提示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