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医保门特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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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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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社区、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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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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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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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大学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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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65岁以上):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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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病种年度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社区/一级医疗机构报销30%,二、三级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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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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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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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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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适用年度限额标准,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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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的待遇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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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普通门诊60%报销比例,日限额50元,年最高300元,仅限乡镇及以下级别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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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在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如一档85%),且不设起付线,但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80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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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低于普通门诊,且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四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仅计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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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叠加 :门诊慢特病待遇与门诊统筹待遇不可重复享受。
以上信息综合了许昌医保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