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山东省济南市新农合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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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百分之65、百分之75;
-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百分之75到百分之80;
-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百分之55到百分之60;
-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百分之55;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百分之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百分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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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百分之60;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百分之40;
- 二级医院搏小比例百分之3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百分之20;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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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 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百分之60,二级医院报销百分之40,三级医院报销百分之3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您在办理报销时,直接咨询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