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结果出具的时间需根据招标类型和流程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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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后公示阶段
招标人需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3日内 完成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例如:2024年4月29日发布的搜索结果提到,评标报告提交后3日内开始公示,持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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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发布阶段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标人需在 5个工作日内 发出中标通知书。
*总时长约:评标结束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其他类型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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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
公示期通常为 3天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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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招标项目
具体时间可能因招标文件约定而异,但通常在评标结束后15日左右完成。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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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若需延长评标时间,招标人应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若中标候选人经营/财务变化,需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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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计算基准 :以上时间均以 工作日 为准,法定节假日不计入。
建议投标人关注招标文件中的具体条款,以确认最终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