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设立得到了国务院的正式批复,该批复于2020年12月7日由国务院发布,文号为国函〔2020〕166号。根据批复内容,试验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与哈萨克斯坦接壤,是我国对中亚合作、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
建设试验区的主要目标包括:
- 深化与周边国家全面合作,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并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 打造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国际合作平台,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形成沿边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
- 推动兴边富民和边境地区城镇化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促进稳边安边固边。
- 提高边境地区、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试验区建设将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试验区将致力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深化经贸交流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多方面的工作。
为了支持试验区的发展,国务院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倾斜,并协调解决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被指定负责对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推广成功经验,并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给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