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职工医保最新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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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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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5%、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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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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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即一级80%、二级75%、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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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最高支付限额: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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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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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与特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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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按住院报销比例支付(具体病种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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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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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手术费用按普通门诊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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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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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跨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实现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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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范围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及结亲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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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全面实施,2025年进一步优化跨省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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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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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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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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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按50%比例调整(如二级65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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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首次住院1300元起付,后续按70%-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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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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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3万元部分职工支付15%、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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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3万元部分职工支付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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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3万元部分职工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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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下70%、70岁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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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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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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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4万元内职工支付5%、10%、95%,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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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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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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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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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支持家庭成员共济支付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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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优化
- 实施医保“刷脸支付”,无需携带医保卡或手机即可完成就医购药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昌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