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相关医疗保障政策,关于大病救助的报销比例,主要分为新农合(新农合)和职工医疗互助工程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新农合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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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补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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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两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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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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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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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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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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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专项补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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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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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等12种大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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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疗互助工程报销比例
自2023年10月起,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报销比例提高10%,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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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基数2000-5000元:报销比例由15%升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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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基数5000元以上:报销比例由20%升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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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限额由20000元升至3000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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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需同时符合新农合参保资格及医疗互助工程参保条件,且医疗费用需在年度报销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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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部分政策(如门诊统筹)存在起付线要求,具体金额需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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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为2023年最新调整内容,后续若有变动需以山西省医疗保障部门官方通知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病情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工会组织,确保符合报销条件并了解详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