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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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自由职业者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 15年 ,且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 10年 ,退休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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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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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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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缴费满15年且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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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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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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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若因失业、离职等原因中断缴费,中断期间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但原缴费年限保留。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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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年限后,每月需缴纳15元医疗救助金,享受与单位参保人员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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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需一次性补缴实际缴费年限,仍需累计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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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方面,灵活就业人员需累计缴费满15年或15年以上,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方可领取养老金。
以上政策依据合肥市最新社保法规制定,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