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医保补缴费标准及流程如下:
一、补缴条件
未参保或中断缴费:
- 职工未按规定参加医保或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医保费用。
- 补缴医保需先补缴同期养老保险费用。
灵活就业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用,缴费基数按上年度省平工资确定,缴费比例为9%。
特殊人群:
- 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在南京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5年的,可申请补缴至15年。
二、补缴费用计算
单位职工:
- 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缴费比例为职工医保费比例(一般为8.8%,含生育保险0.8%)。
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缴费比例为9%。
退休人员:
- 退休医保补缴费用 = 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补缴月数 × 7%。
三、补缴流程
线上办理:
- 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APP进行补缴。
线下办理:
- 携带相关材料(如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到参保地医保机构办理。
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或漏报、瞒报缴费工资的,需按《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
四、补缴所需材料
-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补缴不收滞纳金
根据相关规定,医保补缴不需要缴纳滞纳金。
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访问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拨打相关咨询电话,获取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