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政策,营口市医院门诊报销比例和相关规定如下:
1.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非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专科):7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专科):6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
- 退休职工: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非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专科):7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专科):6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 69周岁及以下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2. 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
- 起付线:年度内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为300元。
- 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4000元
- 单建统筹人员:3000元
3. 适用范围
- 普通门诊费用:多发病、常见病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特殊门诊费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也纳入保障范围。
4. 政策依据
该政策依据《营口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具体报销流程,建议联系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