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4年生育津贴政策综合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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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得出,公式为: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若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缴费月份的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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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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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基础产假)+30天奖励假,总计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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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98天+30天奖励假+15天剖产假,总计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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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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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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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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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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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引产: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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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生育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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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补助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支付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作为一次性营养补助。2024年执行标准为3193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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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与配偶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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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10天,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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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陪产假 :15天,产前产后均可享受,工资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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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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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0个月,且产假期间正常缴费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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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补足原则 :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若高于则不得截留。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最新调整,确保母婴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