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生育津贴新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扩大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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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可同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与职工基本医保关系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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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 :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保生育保险,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无需缴费。
二、明确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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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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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生育保险需连续参保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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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国家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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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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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为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天数与当地在职职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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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000元,产假158天,则生育津贴=15000÷30×158=7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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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申领时间不得超过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
三、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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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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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5000元定额报销,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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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费用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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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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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二胎家庭可申领3000元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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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女职工比例达标的企业可获2000元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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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政策
- 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不低于本地标准的8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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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需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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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家庭生育成本,提升民生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