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本级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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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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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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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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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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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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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5%。
- 特殊人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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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50岁:增加2%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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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岁:增加4%的报销比例,例如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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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岁:增加6%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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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80岁:增加8%的报销比例。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市本级的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医保政策进行计算。建议参保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就诊时向医院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