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但流程较为复杂
异地医保备案后, 门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但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视当地政策而定。报销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提前备案、妥善保管费用凭证,并遵循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操作。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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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 :患者在异地就医前,需在目的地城市的医保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将相关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备案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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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目前部分地区已开通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但尚未开通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因此,异地就医垫付的门诊费用需要回参保地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省外受理网点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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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凭证 :在就医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有关费用的凭证,如门诊发票、处方等,以便顺利进行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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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结算 :门诊就医挂号及缴费均使用社保卡结算,但费用没有报销,可能是因为未完成备案登记手续、费用未达到报销起付线或已超出报销封顶线、参保地医保政策不报销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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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整体低于职工医保。例如,湖南居民医保在杭州看门诊,经备案后,其报销比例遵循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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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先备案,后结算”。参保人员需要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补办成功后,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医保备案后门诊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提前备案、妥善保管费用凭证,并遵循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操作。建议患者在异地就医前,详细了解并确认当地医保政策,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