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工社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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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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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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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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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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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满足至少10年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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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满足至少10年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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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上述年限后,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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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用人单位需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保费,职工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二、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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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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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费满15年(18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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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工人)需累计缴费满15年,女干部需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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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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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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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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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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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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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按当地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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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同制职工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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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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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与养老保险的关联性 :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20-25年)与养老保险的15年缴费年限需分别满足,两者独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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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影响 :若缴费中断,需连续缴费满1年才能恢复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社保政策文件及政府网站发布的内容,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