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社保政策,职工医保退休时未缴够年限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单位缴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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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单位不再缴费
职工退休后,单位无需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此时职工若满足缴费年限要求,可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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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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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男性不足25年/女性不足20年),单位是否继续缴费需根据单位政策或与职工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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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单位是否缴费取决于单位内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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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补缴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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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保费,需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缴纳。补缴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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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若选择继续缴费,需个人承担全部费用直至达到规定年限(男性25年/女性20年),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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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替代
无法补缴或不愿继续缴费的职工,可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待遇较低且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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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累计缴费满25年(300个月)且实际缴费满10年(120个月)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未达年限需补缴。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补缴方式,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具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