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医保政策,宣城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合肥市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1. 普通门诊费用
-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只能在宣城市域内的协议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以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费用的直接报销。
- 异地报销政策:在合肥市医院门诊就医的费用,不能直接报销。如果费用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可按30%报销,年度封顶3000元。
- 报销流程:需要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发票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的泾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2. 住院费用
- 报销条件:参保人员需在备案的合肥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先行支付现金,保存好相关单据。
- 报销比例:根据宣城市医保政策,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线为650元。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有关:
- 三级医院: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部分报销85%,3万元至4万元部分报销90%,超过4万元部分报销95%。
- 二级医院: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略低于三级医院。
- 年度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额为7万元。
3. 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要求:参保人员如需在合肥市就医,应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可在合肥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未备案的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备案方式:可以通过宣城市医保局官网或“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合肥市定点医疗机构,并按照医保局要求提交备案申请。
4. 报销材料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 医院费用清单
- 身份证、医保卡
- 异地就医备案表(如适用)
-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5. 注意事项
- 门诊费用:合肥市医院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能直接报销,需达到3000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报销。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需特别注意具体政策。
- 备案流程:务必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便享受直接结算的便利。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操作流程,建议直接咨询宣城市医保局或泾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