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和计入标准如下:
1.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来源
-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同时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一定比例计入统筹基金。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2. 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 在职职工: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 计入个人账户。
- 退休人员:
- 74岁以下:每年计入 1680元。
- 75岁及以上:每年计入 1890元。
3. 政策执行时间
上述标准适用于 2024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且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4. 个人账户资金用途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 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 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5. 注意事项
-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原则上不可提取现金,仅限用于医疗保障相关支出。
- 特殊情况(如出国定居等)下,可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自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