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保障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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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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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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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例如大理州为400元,昆明市及省级为600元。
二、重大疾病(“两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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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若患者未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但需长期用药,可享受门诊用药保障,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元(高血压)或660元(糖尿病)。
三、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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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起付线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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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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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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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及省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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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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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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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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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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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及省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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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补偿限额
15000元,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等可免起付线。
四、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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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住院分娩 :
镇级400元/例,地级市及以上600元/例,含床位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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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与基本医保累计报销比例达6倍以上,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
五、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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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筹资标准 :
基本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元,总筹资1070元。
以上政策以云南省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