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人不在深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交深圳社保。
参保条件
- 办理居住登记或持有居住证。
- 从事灵活就业,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
- 广东省外户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在首次参保时,男性需满 50 周岁、女性需满 40 周岁,否则需要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参保方式
- 线上: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选择 “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实名注册后申报,找到 “在线办理”-“个人参保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阅读相关协议书并点击 “同意”,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系统比对通过的,无需提交材料,比对不通过的,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审核办结。
- 线下: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 或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非必要,系统比对不过时提供)等材料原件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缴费基数和比例
- 缴费基数可以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 2200 元)至上年度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300%(目前为 22941 元)范围内自行选择。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 20%,其中 12% 记入统筹基金,8% 记入个人账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比例为 8.2%(含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由个人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
需注意,已在其他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含职工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的,不得同时参加深圳社会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需先暂停老家的医保,再在深圳以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