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根据2025年最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住院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 镇级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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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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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0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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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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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累计补偿上限5000元。
- 县级(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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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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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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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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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累计补偿上限40000元。
- 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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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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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000元: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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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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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累计补偿上限40000元。
二、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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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60%(含处方药10元/次、临时补液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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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40%(含检查费50元/次、处方药100元/次)。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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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镇卫生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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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无起付线。
- 封顶线 :
- 住院报销总额每年累计最高40000元。
- 大病补偿 :
- 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如5001-10000元65%)。
四、示例计算
若某患者在镇卫生院住院花费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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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金额 = 15000元 × 65% = 9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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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去起付线100元 = 9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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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过年度累计补偿上限5000元,因此实际报销9650元。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