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昌江,医保交三个月住院的报销情况分以下两种类型:
- 城乡居民医保:如果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即可足额享受医保待遇;否则在缴费到账满 6 个月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现行政策的 30% 报销,满 6 个月后才能足额报销。足额报销的具体情况是参保人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按规定报销,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90%,二级医院为 75%,三级医院为 65%。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
-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正常连续缴费满 6 个月,即可足额享受医保待遇,否则在缴满 6 个月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现行政策的 30% 报销,满 6 个月后才能足额报销。退休人员男性缴满 30 年,女性缴满 25 年,可足额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否则缴费年限每减少一年,报销比例相应降低 3%。
此外,自 2025 年起,海南对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 3 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 1 年,在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所以,如果是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即使交了三个月医保,也需等待 3 个月固定等待期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且报销比例也需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