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5 年的海南三沙,若参保城乡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新参保或断保后重新参保,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3 个月。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就医费用不能报销。因此,医保交三个月住院不能报销。
若属于错过集中征缴期的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特殊人员,凭相关证明在 90 天内(含)参保缴费的,当年度不设待遇等待期。或者是民政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等)及农业农村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人群,参保缴费后不设待遇等待期。在这种情况下,住院费用报销如下: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90%,年度起付标准为 100 元。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75%,年度起付标准与一级医院相同。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65%,年度起付标准为 350 元。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降低 50%、取消封顶线、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