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广东佛山急诊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对于 “门诊急诊转诊标志” 或 “住院类型” 为 “急诊” 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应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遵守就医地就医、购药有关流程和规范。出院结算时,按照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以及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进行费用结算。参保人员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按医保服务协议结算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
先备案后结算
- 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 “粤医保” 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小程序等渠道快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 选定点: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异地就医时,要选择当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才可以直接结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粤医保” 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 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凭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就医购药,根据相关票据,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按医保服务协议结算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
异地就医备案后无法直接结算或未备案自费结算后的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后,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或者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自费结算出院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参保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医药机构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病历资料等,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报销,参保地经办机构按参保地规定为参保人员报销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