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疗大病二次报销的申请条件及标准如下:
- 参保条件 :
- 必须是已经参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员。
- 时间条件 :
- 医疗费用必须发生在当年,并且是在新农合基金结余较多且地方上出台了二次报销政策之后。
- 费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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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需要达到一定的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才能进行报销。具体起付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且一般是一次性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多次医疗不能合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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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金额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原则,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报销60%。
- 疾病条件 :
- 必须是罹患的疾病在国家认证的大病范围内,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唇腭裂、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等20多种疾病。
- 材料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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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病二次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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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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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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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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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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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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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综上所述,合疗大病二次报销需要满足参保、时间、费用、疾病和材料等条件。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管局,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并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