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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第二次入院 需要 进行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异地就医人员在进行第二次异地就医时,需要重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建议按异地医保人员身份重新办理入院登记,以确保出院时能够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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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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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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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根据间隔时间、地点进行备案,一年内不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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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建议按异地医保人员身份重新办理入院登记,确保出院时能够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因此,建议您在进行第二次异地就医前,提前了解并办理好备案手续,以便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