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事故是指发生在煤矿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其烟气能随风流扩散到井下,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并造成损失的失控燃烧现象。根据引火源和发生位置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分类标准
- 按引火源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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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因火灾 :由煤炭自燃引起,常见于采空区、断层、煤柱等丢煤区,以及封闭不严的旧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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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因火灾 :由外部火源(如明火、电弧火花、爆破等)引发,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电缆等区域。
- 按发生位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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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火灾 :发生在矿井巷道、工作面、硐室、采空区等井下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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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火灾 :发生在井口附近,但可能波及井下安全。
二、事故特点
- 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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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人员伤亡(高温灼烧、中毒[一氧化碳])和设备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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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发瓦斯、煤尘或硫化矿尘爆炸,加剧事故严重性。
- 发生条件
必须具备可燃物(煤尘、瓦斯)、助燃物(氧气)和引火源(高温或明火)三个要素。
三、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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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 :加强设备管理(如电气设备维护、爆破作业规范),避免自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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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发现火情后立即启动反风、灭火等应急措施,组织人员撤离。
注:部分资料对“地面火灾是否属于矿井火灾”存在争议,但综合权威资料,只要火灾威胁井下安全,均应纳入矿井火灾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