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158天
青海省海西州的最新产假规定如下:
-
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地方规定 :根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
-
多胞胎生育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流产假期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综合以上规定, 青海省海西州的女职工最多可以休158天的产假 ,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地方规定的60天延长产假,以及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的15天产假。此外,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则享受42天产假。在产假期间,女员工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