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进行异地生育险报销,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 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 :
- 在分娩前,应先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的登记手续。
- 准备报销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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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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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申领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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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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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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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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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如适用)。
- 直接刷卡结算 :
- 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 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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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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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 提交报销申请 :
- 生育完成后,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审核与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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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一般是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下发女职工办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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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持办理凭证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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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以避免报销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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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提前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以确保报销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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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报销流程或所需材料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