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天
根据青海省最新政策,产假天数及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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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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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增加的生育假 :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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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假天数 :98天(国家) + 60天(地方) = 158天
二、难产及多胞胎的额外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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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腹产) :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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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示例 :若女职工生育双胞胎且为剖腹产,则总产假为188天(98+60+15+15)。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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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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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 育儿假
- 鼓励用人单位在子女3周岁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天育儿假,与产假合并计算。
四、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包含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奖金等,假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替代产假。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