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不能只补单位缴费,主要原因如下:
一、社保缴费的共担性原则
社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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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单位需按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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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仅限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由个人按比例缴纳。
二、补缴政策规定
- 单位责任优先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社保补缴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个人无权单独申请补缴单位应缴部分。若单位存在未缴或漏缴行为,需承担全部补缴责任,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 个人责任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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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个人原因(如离职后未重新就业)导致社保断缴,需自行承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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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原因导致断缴,个人仅需补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且单位需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的补缴责任。
三、操作限制与风险
- 补缴年限限制
单位补缴社保存在年限限制,通常只能补缴近2年内的欠费,超过部分需通过代理机构操作;
- 个人名义参保的,漏缴部分无法补缴,仅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可补缴。
- 补偿与法律风险
单位补缴时需承担滞纳金和罚款,可能增加单位成本;
- 若单位拒绝补缴,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补缴本身不涉及赔偿。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 及时沟通协商
员工发现单位未缴社保时,应优先与单位协商补缴,避免单方面主张权利;
- 保留证据维权
需提供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协助补缴,同时注意保留与单位沟通的记录;
- 关注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补缴年限、代理机构要求等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操作流程。
综上,社保补缴是单位与个人共同责任,个人无法单独要求补缴单位应缴部分,需通过法律途径与单位协商或寻求专业机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