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广西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患者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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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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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3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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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00元: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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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上: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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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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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2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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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0元: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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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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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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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2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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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0元: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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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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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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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下:2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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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000元:4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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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4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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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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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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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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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二级:4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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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级/自治区级:6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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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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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或住院累计费用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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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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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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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如肿瘤)门诊/住院可额外获得1.1万元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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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最高支付限额为参保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如2023年为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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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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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住院,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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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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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调整说明
2023年广西新农合将门诊报销比例从30%提高至30%,住院报销比例普遍上调至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5万元。政策进一步向大病保障倾斜,扩大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西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