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保政策,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是累计缴费年限,而不是连续缴费年限。以下是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1. 最低累计缴费年限
- 男性:累计缴费年限需满30年。
- 女性: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5年。
2.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在累计缴费年限中,参保人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3. 视同缴费年限
- 在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对于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1993年3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也可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
4. 政策适用人群
- 此政策适用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年限也可按一定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参保年限(如按8:1的比例)。
5. 补充说明
- 退休后若未缴满最低年限,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逐年缴费至满足年限。
- 退休且缴满年限后,参保人只需缴纳大额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费,无需再缴纳基本医保费。
6. 来源说明
以上信息依据重庆市医保相关政策整理,具体内容可参考。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