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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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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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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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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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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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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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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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30%。
- 大病补偿 :
- 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具体比例为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特殊群体报销比例 :
- 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特别贫困户等特殊群体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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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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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群体,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政策优惠。